你们都懂同性恋是什么吧?
可是你们真地了解吗?
不懂活不了解的话,一下这些文章你就必须看一看哦。
同性戀是一種
性取向或指向,具有同性戀性取向的成員對與自己
性別相同的同性產生
愛情、
性欲或戀慕
[1],同性戀性取向者對
社會中與自己性取向相同的同性或者社會中與自己性取向不相同的同性產生愛情,具有這種性取向的人稱謂同性戀者,同性戀有時候也可以用來描述
同性性行爲,即同性成員間發生的
性行爲,而不管參與者的性取向如何。
還有一種觀點認爲,同性戀作爲一種現代概念,在不同時代有不同的含義,是無法直接一一對應為現代的“同性戀”的,例如古羅馬的“愛者”與“被愛者”的關係與現代的“同性戀”可能有區別。
字源學
“同性戀”一詞是現代概念。据目前所知,這個單詞最早出現在
匈牙利作家Karl Maria Kertbeny的一篇文章中。
19世紀末,
德意志帝國頒佈新
憲法,規定發生
男性同性性行爲的人將被判處一到四年的監禁。Karl Maria Kertbeny撰文抨擊並抵制該法令,並首次創出單詞“homosexuality(同性戀)”,已用來替代當時廣泛使用的帶有貶義色彩的“
雞姦者(pederast)”一詞。Kertbeny认为许多
男同性恋比普通的男人更有男子气概,并且他们比那些由于性欲过剩而犯下诸如
强奸、伤害罪行的
异性恋更优秀。Kertbeny希望他的新词和对这个词的解释能对废除德意志帝國新宪法
第175条有所帮助。但该法条仍于
1871年通过并施行。60年后,其成为
纳粹政府屠杀同性恋的法源。
單詞“homosexual”直接翻譯指“同性的”,來源於
希臘語前綴“homo-”(表示“相同的”)和拉丁詞根“sex”(表示“性”)。而其他的意指同性戀的詞彙,例如homophilia和inversion現在已經不再使用。
這個單詞後來被德国
精神病学家,《
性精神病态》(Psychopathia Sexualis)一书的作者,
理查德·克拉夫特·埃宾(Richard von Krafft-Ebing)和其他的医生接受,並将它作为醫學用語使用在病理学诊断方法中。
隨著
心理學的產生和發展,homosexual開始成爲對
医学临床研究中被用来指代一种精神疾病的稱呼。在
美国精神病学协会于
1974年将「homosexual」从
精神疾病列表里删除之前,「homosexual」一词一直被同性戀者认为是一个带有污蔑性质的词汇。因此,西方同性恋者很少使用「homosexual」这个词来称呼自己以及同性间的性行为。
後來,「gay」這個
隱諱語開始流行起來,並受到同性戀者的認同,成爲稱呼同性戀的一個更得体的一个称呼。英文單字「gay」,本意指“感觉快乐的”,“使人高兴的”。19世纪,
妓女开始被戏称为「gay women」, 与此同时人们把那些游手好闲的花花公子称为「gay」。
20世纪初,美国的部分同性恋开始使用「gay」这个词作为自己自身的标签,以区别于在病理和临床上被广泛使用的词汇「homosexual」。到了
20世纪60、
70年代,美国同性恋群体强烈要求各个媒体在报道和播放涉及同性恋消息时用「gay」取代「homosexual」。作为回应,「gay」这个词汇开始逐渐被媒体接受和使用。但实际上,这也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如直到
1989年,美国主流媒体之一的《
纽约时报》才最终接受「gay」这个词用以指称同性恋。
現在,「gay」通常被使用來指稱男性的同性戀者,而對於女同性戀者,則更多使用了「lesbian」來稱呼。後者來源於古希臘的一個小島的名稱Lesbos(
莱斯博斯岛)。這個小島位于
爱琴海中、
土耳其西北部沿岸附近,多石山,是
伊奥利亚人的一个重要居住地。
公元前7世纪时,莱斯博斯岛以其抒情诗人而闻名,在这些诗人中,最著名的是
女同性恋诗人
萨福(Sappho)。「Lesbian」 本意指居住在该岛上的人,但自萨福以后,「Lesbian」这个词汇开始有了新的注解。
19世纪末,医学界开始使用「lesbian」来指称与萨福有同样性倾向的女性。从那时起,「lesbian」开始包含女性同性恋的含义,并被广泛使用起来。
其他一些稱呼同性戀的英文詞語,例如「fag」、「faggot」、「homo」和「dyke」等,都是具有貶損意義的稱呼同性戀者的代稱。現在所興起的稱呼性少數社區的單詞「queer」本來也是具有貶損意味的詞語,但是隨著性少數社區内部的使用,這個單詞開始受到性少數社區的認同,但是並不是所有人都接受這個稱呼。
中文字源學
在中國古代,並沒有“同性戀”這個稱呼,而是使用更爲隱諱的表達:
「断袖」:語出《
漢書·佞幸傳》。
汉哀帝与
董贤共寝,董贤压住了皇帝的袖子,皇帝不忍惊醒他,断袖而起。
「龍陽」:《
戰國策·魏策》中記載
龙阳君为魏王拂枕席。
「餘桃」、「分桃」:
弥子瑕与
卫灵公分桃而食。
其他尚有「男風」、“走旱路”等詞婉指男同性恋现象。
在現代中文口語中,常常使用「
同志」來稱呼同性戀者(但是在正式場合下,這個詞語的原意不變),另外「同性戀」也有「同性愛」等近義詞。此外還有
粵語吸收的英文單詞gay後的稱謂「基」,用來指代同性戀。但是這個詞語通常具有貶損意味。這種帶有貶損意義的單詞還有例如「玻璃」等。在某些地區的方言中,還把男同性戀者稱做「
飄飄」。
隨著網路和同性戀酒吧的出現,更多的中文詞彙在同性戀社區内部出現。這些詞彙通常是非同性戀社區的人所不熟知的。例如在台灣,Motss(Member Of The Same Sex)通常使用於
BBS這種網路系統上。
女同志族群中,「T」指特質傾向於陽剛,或外貌喜歡作男性化/中性化裝扮者(「T」來自英文的
Tomboy),但「Tomboy」的本義並沒有同性戀的意思;「婆」指裝扮、行為、氣質陰柔的女同志(又稱為P)。台灣女同志文化中的T/婆之分,相當於西方的 Butch/Femme。「婆」這個詞在最早是相對於T而來,指「T的老婆」。但近年來,婆的主體性已經逐漸浮現,用以泛指氣質較陰柔者。Uncle指年長的T;這個詞起源於60年代,是女同志用來對長輩的尊稱。在中文裡則稱「哥」,例如「張哥」、「金哥」。至於「拉子」、「拉拉」或「蕾絲邊」指女同性戀者(由Lesbian諧音而來),最早出現在台灣作家邱妙津的女同志小說《鱷魚手記》裡,於1990年代開始流行於台灣。
男同志亦有其一套使用的名詞與用語,例如台灣同志文化術語裡較普遍的用語是「C貨」,係由英語「Sissy」及「Nancy」所衍生而來,指氣質陰柔的男同志。Macho Queen(金剛芭比)指外貌非常陽剛,身型健壯,但隱約有陰柔特質或動作及想法的男同志。另外如同於女同性戀者的「T」與「P」,台灣男同戀者一般也分為「哥」(普通亦可稱『葛格』)、「弟」(亦可稱『底迪』)兩種角色。但兩者主要的差別並不是女性化或男性化的程度,而是保護及依賴兩種概念。但一般而言,其區分是不明顯且無確實定義的,主要是排陰柔氣質的男性。
另外,因
李安之電影《
斷背山》奪得
奧斯卡,「斷背」一詞亦成為同性戀之別稱。
同性戀爲什麽存在?
在關於什麽因素決定一個人的性取向問題上存有很多爭議(特別是關於
環境和
基因方面的爭議):究竟性取向是天生的還是後天的,是不可變的還是可選擇的。有些人認爲同性戀是一個
學習行爲。但也有人認爲,如果同性戀是一種學習行爲的話,應該可以通過讓同性戀者學習異性戀者的性覺醒、性刺激和性行爲來改變同性戀取向,但是這事實上是很困難的。他們聲稱一定有一種先天的因素使得大部分人們對異性產生性欲。這些因素也在同性戀者身上體現,只是同性戀是其中非典型的例子。
一些
科學研究顯示,通過對同性戀者的大腦解剖,發現同性戀男性的大腦與異性戀女性的大腦有相似的地方,而與異性戀男性的大腦有區別。其他的發現包括同性戀男性的手指印與異性戀女性的相類似。如果一個胎兒的手指印在16周形成,這表示同性戀可能是由基因決定的。對同卵雙胞胎的研究表示,如果其中一個雙胞胎是同性戀者,則另一個是同性戀者的比率增加50%。科學對同性戀的研究還很初步,而每一個新的發現都改變著科學觀察同性戀的方式。
一些
宗教組織相信同性戀是一種選擇,並為同性戀者提供
轉化療法(conversion therapies)來改變他們的性取向,但是這些療法受到醫學界和科學界的批評,因爲它們帶來的壓抑感有時會導致治療者自殺,或
自卑感。美國精神學學會已經于1997年通過決議,表示從事這種療法的醫生將被認爲是缺乏
職業道德的。
同性戀者人口比例
目前並沒有實際的同性戀人口統計,只有研究報告或抽樣的調查供作參考。同性戀所占的人口比例根據不同的估計會有不同的結果, 而且根據著名
奧地利心理學家
弗洛依德的研究,每個人或多或少可能也有同性愛的傾向。所以,同性戀所占的真正人口比例,到目前為止並無真正答案;有些鼓吹異性戀的份子認為該比例約是從 1% 到 4%,但這數字明顯低估了同性戀的真正人口比例。除此之外,在不同的調查中,由於“同性戀”的定義不同,所得的結果也會差別很大。但是大部份的調查皆同意下面的看法:
具有多次同性戀經驗的人少於只有一次同性戀經驗的人;
把自己完全定義為同性戀的人少於經歷過多次同性戀行為的人;
根據弗洛依德的心理學研究顯示,社會上每一個人均有
雙性戀的傾向,所以擁有同性愛傾向的人所占的真正人口比例,可能會是社會人口的全部,即 100%。
但是另一位美國著名性愛專家
金賽則在
金賽報告指出,
美國有 37% 的男性曾經在與另一個男性的接觸中達到不同程度的快感;而在另一個研究中,美國國家意見調查中心報告說只有大約0.7%的美國男性認為他們是絕對的同性戀者(參見
注釋1)。很多在美國和
歐洲進行的隨機調查趨向於認為在過去有過同性性行為經驗的人的人數占 8% 左右,而只有同性性行為經驗的人只占 2% 左右。
金賽以後,大量大規模的跨文化調查始終顯示人群中的同性戀比例少於金賽所宣稱的,這些調查涵蓋了隨機抽取的上萬個對象。
但是,注意不同的報告都會因為測試者的隱瞞而產生偏差
[2]。
不同的差異廣大的資料通常被人引用,例如:
斯密斯1991年對國家民意調查中心報告
[1]進行分析後表示到18歲,有5.9%的活躍男性有過男性的伴侶,但是“18歲以後,只有1%的是同性戀,4+%的是雙性戀”。
由Christopher Bagley和Pierre Tremblay於1998年做的研究表示13.5%的男性“報告說有一定程度的同性戀”包括“自己聲稱的重複計算的同性戀(5.9%)和/或雙性戀(6.1%)”
[2]NHSLS報告表示18歲以後的人群中同性戀占4.9%。
[3]通常來說,反同性戀者引用的資料通常顯示同性戀的比例是1%,而由同性戀活躍分子引用的資料則將近10%。
社會態度
不同社會對待同性戀的態度根據時間和地區的不同而不同,從要求所有男性必須發生同性戀關係,到完全禁止;從接受同性戀到視同性戀為一種罪惡,並處以死刑。
社會上有一種稱之爲
同人女或者
同人男的群體。通常同人女(同人男)是通過
耽美漫畫接觸到同性戀並接受同性戀。同人女(同人男)不一定是同性戀,但有些偏激的同人女(同人男)會有鼓吹同性戀的傾向。
在反對同性戀的態度中,有一種稱爲「恐同症」。所謂的
恐同症也就是對同性戀抱持偏見、歧視,厭惡同性戀的的一種心理。
1972年George Weinberg於《Society and the Healthy Homosexual》一書中定義恐同症為「畏懼跟同性戀沾上關係」。恐同症並不是僅發生於異性戀身上,也會出現在同性戀者,如
美國的政治人物
麥卡錫及
胡佛,為掩飾自己的性傾向,反而對同性戀進行大規模肅清。
1990年5月17日,
世界衛生組織(WHO)將同性戀從精神病名冊中除名,法國學者Louis-Georges Tin遂發起每年5月17日為國際反恐同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簡稱IDAHO)以降低對同性戀的歧視
法律
直到19世紀,很多接受了
拿破侖法典的地區,並沒有明確禁止同性性行爲。但是很多採納了
英國的
習慣法系統的國家,則保留了反雞姦條例並處死同性戀者。這種情況一直沿襲到19世紀末。
到了20世紀,隨著同性戀
權利的興起,作爲泛
公民權利的一部分,以及學術機構對性行爲的研究而產生的
酷兒研究的出現,使得媒體上出現了同性戀形象,並改變了社會對同性戀的認同程度。
英国的
沃芬敦报告(Wolfenden report)是西方国家对同性恋合法化的转折点。很多西方文明国家现在已经对同性恋或同性恋行为进行了合法化。一系列的
欧洲国家,例如
荷兰、
德国等已经改变法律或者允许
同性婚姻或者在法律上认可长期的同性恋关系。一系列的国家允许同性恋伴侣收养子女。而公开承认是同性恋、双性恋或过去曾经进行过同性性行为的政治家的人数也在上升。这包括了前英国国防秘书附属
梅杰(John Major)、
波蒂略(Michael Portillo)。公开的同性恋政治家
大维·诺里斯是
爱尔兰参议院议员,而现任以及前任
爱尔兰总统玛丽·麦阿里斯(Mary McAleese)和
玛丽·罗宾逊是爱尔兰
同性恋法律改革运动(Campaign for Homoexual Law Reform)的创始人,这个组织曾在爱尔兰对同性恋合法化过程中起重要作用。
對同性性行爲和立法和合法化,以及同性婚姻和無性別詳述的
公民結合是同性戀權力活動家的主要目標,以保護同性戀伴侶和家庭。
最近幾年,一些地區放鬆了或取消了歧視同性戀的法律,包括
雞姦法和禁止同性戀參軍的條例。
1951年,
保加利亞合法化了成年人之間的同性性行爲,
匈牙利和
捷克斯洛伐克則于
1961年通過。在英國
英格蘭和
威爾士,1967年把21嵗以上成年人自願的同性性行爲合法化,
蘇格蘭在1980年跟進,
北愛爾蘭則于1982年跟進。
承諾年齡在1994年從21嵗下降到18嵗,並于
2000年在
大不列顛調低到16嵗和北愛爾蘭的17嵗,使同性性行爲的承諾年齡與異性性行爲的承諾年齡一致。
在
美國,這個趨勢在
2003年6月26日達到頂峰,當時美国的最高法院在
劳伦斯对决德克萨斯州的判决中认为,美国州
宪法中把两个成人间私人的、非商业化的性活动(包括同性性活动)判为犯罪是违反宪法的(参見
鸡奸法)。並廢除了全國的雞姦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各版中均没有明确将同性恋定为犯罪的条文,但在1996年以前曾出现过依照刑法中“流氓罪”条文将同性性行为者判刑的案例。1996年被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新刑法对流氓罪的内容给予了更为明确的解释,其中并不包括同性性行为,据此可以认为同性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完全被非罪化。但由于大多数
中国人对同性性行为仍然持反感态度,且并无法律明确声明要保护同性恋者的合法权利,所以同性恋者在社会上仍受到一定程度的歧视与欺压,但社会大众(特别是年轻一代)对待同性恋态度的总体趋势是越来越宽容的。
不过,上述国家的趋势并不是在世界上所有国家都一样的,在一些国家,鸡奸仍然被认为是犯罪行为。目前較不接受同性恋及
有期徒刑與極刑的國家,普遍分布於
回教地區的
非洲、
西亞及
南亞等地區,其中有期徒刑包括在
孟加拉、
不丹、
印度、
尼泊尔、
马尔代夫、
新加坡、
乌干达、法屬
圭亚那,而更嚴重的
死刑包括在
阿富汗、
伊朗、
巴基斯坦、
毛里塔尼亚、
尼日利亚、
苏丹、
沙特阿拉伯、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以及
也门,在這些國家中仍然会被判以極刑,也是最极端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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